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正常入学,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经申请后可先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的资助方式,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校学习。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新生,含五年专全日制新生。
第四条 申请“绿色通道”的新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监护人因残疾、年迈,劳动能力弱,家庭无经济收入;
(三)家庭成员被当地民政部门确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特困人员)的学生;
(四)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五)单亲家庭或父母一方或双方存在下岗、年事已高、患病长期卧床、残疾等情况,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亲友无资助能力的学生;
(六)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涝、台风、旱灾等)以及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学生;
(七)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
(八)其它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第五条 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站,提供“绿色通道”办理的引导及资助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绿色通道”服务站领取《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如已到校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辅导员领取)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
(三)各二级学院相关辅导员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进行审核,与新生及家长核实家庭情况(兜底对象,以系统认定为准、其余参照本条例第四条为准)审核无误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提交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四)二级学院审核后,将申请表、汇总表统一汇总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确定缓交金额后提交计财处办理入学手续;
(五)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款项未拨付至学校账户的新生,可直接凭借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材料提交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并入学注册,无需提交其他申请材料。所在二级学院负责资助工作辅导员将相关材料汇总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高校贷款确认。
第六条 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建议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临时困难补助等以获得学校更多途径的资助政策。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及时补交学费。
第七条 学校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实际经济情况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学校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取消其缓交学费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已获得资助者,取消其受助资格,并收回所获资助,以及取消大学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及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第七条 附则
(一)学校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对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缓缴学费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协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其它困难。
(二)对于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各二级学院要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生汇总表》证明材料,进行存档备案。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菠菜资源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申请表
附件2:菠菜资源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办理流程图
菠菜资源网
2022年9月8日
附件1
菠菜资源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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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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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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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总金额 | ¥ 元 | 已交学费 金额 | ¥ 元 |
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 | ¥ 元 | 申请缓交 学费金额 | ¥ 元 |
申请缓交学费 原因 | 可另附页填写(主要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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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所有信息均属实,如有虚假,同意学校取消本人奖学金、评先评优等评选资格,愿意接受学校的纪律处分。 我承诺在 年 月 日前,将缓交学费¥ 元还清。 签名: 年 月 日 |
辅导员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审核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由学生本人、所在二级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