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规定,学生类档案包含学籍档案,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为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学籍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全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人员配备,严格按照信息技术标准和要求。现就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学籍信息核准和信息补全的对象:2024届毕业班级全体学生。
2.学籍信息核准和信息补全的内容: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籍贯、家庭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名单详见附件: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名单)。
3.为准确掌握学生学籍档案基本信息,请各学院督促并指导每位学生认真仔细核对本人在校期间个人学籍信息与真实情况,并完成基本信息的核准及补全工作。
4.学生在核对本人学籍数据信息时,如果发现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有误,请按照在校生更改学籍信息流程办理。籍贯的书写需按照学籍信息数据采集表的要求正确填写,格式为:省市县(市、区),凡是籍贯不符合规定的书写要求一律不能上传。
5.请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审核并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质量,务必于2023年12月10前完成,并提交正确的学生学籍信息表至教务处杜子辉老师处。教务处将按照各学院提交的准确的学生学籍信息完成数据上传工作,作为最终的学生学籍档案信息予以备案。
教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