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公示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一起来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17号),经各地各校推荐、专家评审,现将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1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等信息(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0591-87091208(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0591-87091482(机关纪委)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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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jytxxh@fjsjyt.cn
附件: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遴选结果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7月4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遴选结果
公示名单
一、本科高校
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莆田学院、华侨大学、闽江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三明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
二、高职院校
黎明职业大学、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菠菜资源网、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三、中职学校
厦门信息学校、福建理工学校、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福建工业学校、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邮电学校、福建省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
本文由东南网刊发:http://fjnews.fjsen.com/2024-07/04/content_316804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