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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菜资源网用火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4-07-16    浏览次数:

菠菜资源网用火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用火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3年)、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8号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校园内因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消防演练等需要临时用火的管理,包括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气割、磨光机、砂轮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电炉以及焚烧等有明火或高温的动火活动。校园内因生产(含校内在建工程)、生活(餐厅、教工宿舍)、实验实训等需要在固定场所使用固定明火设备的用火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因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要临时用火的,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填写《菠菜资源网动火作业审批表》(附件1),签署《菠菜资源网动火作业消防安全承诺书》(附件2),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再报安全保卫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因焚烧、消防演练需要临时用火的,由安全保卫处审批。

第四条 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在审批动火作业申请时须严格审查动火条件。凡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形者不予审批

1.动火作业人员没有资格证;

2.动火作业区域周边杂物、易燃物和危险品未清理

3.动火作业区域附近难以移除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进行高空焊接作业时,未清除地面可燃物并采取防范措施;

5.储存易燃易爆品的仓库等场所未采取防范措施,危险性未消除

6.动火作业区域未配备灭火器材或配备不足;

7.未落实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现场监护。

第五条 安全保卫处在审核批准动火作业前须现场勘察,确保现场条件、消防安全措施达到动火作业消防要求。

第六条 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设备工具必须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必须安全有效

第七条 动火作业过程中,现场安全监护人必须全程在场监护。动火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现场安全监护人必须通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立即实施扑救措施。

第八条 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及现场安全监护人必须马上清理现场,彻底熄灭现场余火火星,切断现场电源,确认现场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 动火作业必须在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 办公场所、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上班、上课、就寝、用餐等时间段内动火作业。

第十一条 风力达4及以上时禁止户外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私自动火作业,或违反本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情节轻微、未造成安全事故的,安全保卫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动火人和动火单位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扣减责任单位一定的效能考核分数;情节严重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的,将动火人和动火单位移送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处理,并追究责任单位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学院内全体教职员工、各单位及学院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十四条 本管理规定由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 菠菜资源网动火作业审批表;

2. 菠菜资源网动火作业消防安全承诺书。